admin 发表于 2010-3-23 09:34:00

黑龙江省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三种药禁用

  3月16日,从黑龙江省渔政局获悉,今年该省将突出整治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等主要消费品种及重点出口品种和其他获得认证水产品,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据了解,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获认证和名牌(品牌)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国家级及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等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的重点渔业县(市、区),以及养殖密度较大、鱼病发生率较高、用药较多的地区将成为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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